公司各部門:
為保障公司各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質量,避免因配套工程跟進不及時,對已建好的主體工程重復開挖的情況出現,現對公司配套工程管理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各項目部在施工管理過程中,應積極組織電纜溝、路燈、交管、水電氣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單位,按照設計施工圖對配套工程橫穿道口的管道進行預埋工作。
2、若配套工程施工單位在主體工程施工時未能及時進場施工,由項目部協調主體施工單位,按照配套工程設計施工圖對橫穿道口的管道提前進行預埋工作。
3、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相關規定和工程審計原則,保證配套工程預、結算的整體性,依據合同的約定,該預埋管道的工程費用已包含在相應的配套工程費用中,此費用不作簽證處理,請各項目部做好主體與配套工程施工單位的協調管理工作。
武漢光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